"砌末"是京剧道具的总称[1]。京剧道具遵循"小道具真、大道具虚"的原则[2]:演员手持的小型道具(刀、剑、扇、笔、酒杯等)通常为实物或仿真物;大型道具(桌、椅、车、船等)则以象征性方式呈现。京剧砌末大体可分为生活用具、交通工具(马鞭、船桨、车旗、轿子等)、刀枪把子(兵器)与表现环境气氛的装置(布城、水旗、桌围椅披等)几类[3]。
一桌二椅是京剧舞台上最基本、用途最广的道具组合[4]。通过不同的摆放方式,一对桌椅可以代表金銮宝殿、军帐中军、书生书房、荒野小店等完全不同场景[4]。椅子上加垫高台即为山坡,椅子斜放、搭上白色腰裙即为织机,一张桌子蒙上黄布即为龙案[5]……这种"以简驭繁、以一当十"的道具使用方式,充分体现了京剧虚拟写意的美学精神[6]。
一桌二椅的摆法有定式,也有名目:大座、双大座、大座跨椅、斜场大座、八字桌、三堂桌、骑马桌、斜场骑马桌、小座、八字跨椅、八字椅、旁椅、大高台、小高台,以及帅帐、楼帐、床帐等[7]。同是一桌二椅,摆法一变,所指的场景与人物关系便随之改变——这正是京剧舞台"以少胜多"的关键。
具体的用法可以看得很清楚:若桌子竖放、一边一把椅子,如《草船借箭》上船后的摆法,称为"琴桌";桌子两边平放两把椅子,演员从一边上椅、过桌,再从另一边下来,可以当作桥梁,也可当作土山,还可以当作船,"当作什么都由演员的表演决定";椅子上平搭一块白布,则可以当作纺织机,如《三娘教子》《孔雀东南飞》[8]。桌椅摆在台中,两旁两把靠背椅,是《算粮》那样常见的家常场面;桌上有印信、人物端坐桌后,就成了《大登殿》的"金殿"[9]。
其他标志性道具包括:马鞭(代表骑马)[10]、船桨(代表行船)[11]、车旗(两块方形旗子,中间绘有车轮,代表乘坐车辆)[12]、云帚(拂尘,代表仙道人物)[13]等。
"虚实结合"并不只是"大件虚、小件实"一句可以概括。以布城为例,似乎已用了实物,但台上只有城门,城垣与城楼仍是虚的;以酒具为例,舞台上根本不用真酒真茶,似乎都是虚的,但酒壶、茶盘、酒盅、茶盅还是实的;《碰碑》只见有碑,却不见有坟;打灯笼不一定有蜡烛,有市招不一定有店门——这些都是虚实相兼的处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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