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文物古迹
豫剧文物古迹的线索,多见于会馆戏楼、庙台和演出场所的记载,北京湖广会馆戏楼即是其一,汉剧、豫剧、梆子、昆曲等许多剧种都曾在该会馆中上演,并促成了京剧的诞生[1]。洪洞水神庙在1989年恢复祭日唱戏活动[2];唱戏六天仍在山门过路戏台上进行,先后有临汾蒲剧团、运城蒲剧团、临汾眉户剧团、河南洛阳豫剧团、河南三门峡豫剧团在此演出[3]。泽州大阳村汤帝庙的戏台上既有吹拉弹唱,也有当地上党梆子和外来的豫剧、蒲剧等戏班登台献艺[4]。沁源善朴村东岳庙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日东岳大帝诞辰演戏三天[5];请来的戏班、剧团有蒲剧、上党梆子、上党落子、晋剧、豫剧等,后台还留有“上党梆子同乐班”的题记[6]。宝丰东大庄戏楼与临汝县郭小宝曲剧团、宝丰大营镇关帝庙戏楼与朝川矿务局文工团相邻列名[7];襄城县城隍庙戏楼及外戏楼、颍考叔祠戏楼与叶县夏李豫剧团等名目连排出现[8]。1951年冬,欢送志愿兵入伍,武陟县城搭了8个戏台会演[9];县政府又在东大街西头建立露天舞台一个,同年修建砖木结构的人民大会堂一座[10];信阳地区则记清光绪初年在湖北会馆建花戏楼(又名禹王宫)[11],民国初年豫剧从开封流入息县,张陶乡成立了一个梆子玩会班[12]。这些会馆戏楼、庙台、古戏楼、露天舞台与剧场,连同戏班题记和豫剧流入记载,构成豫剧文物古迹可核可述的实物线索。
古戏楼
河南地方戏曲志书常把古戏楼与露天剧场等演出场所并列著录,在场所目次中形成戏曲文物古迹的目录框架[13]。在《平顶山市戏曲志》的场所目次里,襄城县城隍庙戏楼及外戏楼、颍考叔祠戏楼、叶县洛岗关帝庙戏楼等名称,与叶县夏李豫剧团、郏县堂街乡曲剧团等院团条目相邻出现,名称中的城隍庙、祠、关帝庙也提示庙台类型[14]。同书另设“平顶山地区古戏楼一览表”,把相关戏楼集中著录,说明这类建筑在地方戏曲志中已作为独立文物条目处理[15]。《汝阳县戏曲志》在演出场所部分列出陶营古戏楼、竹元村古戏楼、太山庙戏楼,县级戏曲志同样把古戏楼纳入演出场所序列[16]。《信阳地区戏曲全志》记清光绪初年在湖北会馆建花戏楼(又名禹王宫),会馆戏楼由此进入地方演剧场所谱系[17];同书又记县豫剧团首次参加信阳地区专业戏曲汇演,演出传统戏《老少换》[18]。
山西沁源善朴村东岳庙戏台在农历三月二十八日东岳大帝诞辰时演戏三天,庙会演剧依托戏台展开[19]。泽州大阳村汤帝庙的戏台上既有吹拉弹唱,也有当地上党梆子和外来豫剧、蒲剧等戏班登台献艺,豫剧由此进入庙台演剧序列[20]。北京湖广会馆戏楼作为会馆主体建筑,汉剧、豫剧、梆子、昆曲等许多剧种都曾在该会馆中上演,并促成了京剧的诞生,会馆戏楼同样是豫剧在京活动的场所[21]。洪洞水神庙祭日唱戏六天,仍在山门过路戏台上进行[22];先后有临汾蒲剧团、运城蒲剧团、临汾眉户剧团、河南洛阳豫剧团、河南三门峡豫剧团在此演出[23]。善朴村东岳庙戏台东西山墙存有壁画,许多地方戏就以此为题材搬上舞台[24];川剧、徽剧、豫剧、蒲剧、秦腔、上党梆子、河北梆子、越剧等地方剧种都有相关剧目上演[25]。
豫剧的戏楼记忆并不限于河南。北京湖广会馆戏楼规模宏大、装饰讲究,在北京会馆中首屈一指[26];汉剧、豫剧、梆子、昆曲等许多剧种都曾在该会馆中上演,豫剧由此进入京城会馆戏楼[27]。山西洪洞水神庙的祭日演剧记录中,临汾眉户剧团、河南洛阳豫剧团、河南三门峡豫剧团曾在此演出,豫剧团的名字与古庙台相连[28]。沁源善朴村东岳庙戏台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演戏三天,请来的戏班、剧团有蒲剧、上党梆子、上党落子、晋剧、豫剧等,豫剧是庙台演剧的参与者之一[29]。泽州大阳村汤帝庙戏台每逢庙会和喜庆节日既有吹拉弹唱,也有当地上党梆子和外来的豫剧、蒲剧等戏班登台献艺[30]。这些记载把古戏楼、会馆戏楼与豫剧班社的流动演出联系起来,也为文物古迹中的戏台研究提供了具体的剧种线索。


剧本与戏曲文物
豫剧对《宏碧缘》一类侠义故事的搬演,可与庙台壁画相互参看。善朴村东岳庙戏台绘有《花碧莲卖艺寻夫》(《大闹桃花坞》)、《四杰村》内容的戏画[31]。川剧、徽剧、豫剧、蒲剧、秦腔、上党梆子、河北梆子、越剧等地方剧种都有相关剧目上演,只是剧目名称略有差异[32]。这一题材主要以骆宏勋与花碧莲之间的婚姻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33]。东岳庙请来的戏班、剧团有蒲剧、上党梆子、上党落子、晋剧、豫剧等[34]。壁画所绘剧目与豫剧等剧种的剧目流传相映,说明同一故事可以在不同剧种和不同物质载体之间转换。戏台壁画和剧目名录因此不只是装饰或目录,而是剧本传播的实物见证。
河南地方志把戏楼、戏台和豫剧演出放在同一部文献中。清光绪初年,湖北会馆建花戏楼,又名禹王宫[35]。民国初年,豫剧从开封流入息县,张陶演出《击鼓传花》《献马》[36]。1955年9月,县豫剧团首次参加信阳地区专业戏曲汇演,演出传统戏《老少换》[37]。武陟县在1951年冬欢送志愿兵入伍时,县城搭了8个戏台会演[38];名表演艺术家常香玉也应邀随团前来献艺,演出《花木兰》等剧目[39]。《汝阳县戏曲志》列有汝阳青少年宫、陶营古戏楼、竹元村古戏楼、太山庙戏楼等演出场所[40]。这些记录把会馆戏楼、县城临时戏台和乡镇古戏楼并置,显示出豫剧演出场所的多样层次。
《平顶山市戏曲志》把襄城县城隍庙戏楼及外戏楼、颍考叔祠戏楼等列入古戏楼一览表,同书又列有叶县夏李豫剧团等演出团体[41]。古戏楼与豫剧团并列著录,说明地方戏曲调查同时关注固定戏台和流动班社。临汝留王店城隍庙戏楼、临汝城关钟楼戏楼、郏县陕山庙戏楼等也见于古戏楼一览表[42]。这些戏楼分布在不同乡镇,与豫剧、曲剧等班社的演出网络相互交织。戏楼名录记录建筑位置,也记录戏班活动的空间节点。对豫剧而言,古戏楼不仅是演出场所,也是剧目传播和班社组织的地方坐标。
豫剧的演出记录还见于外省会馆戏楼和庙台。北京湖广会馆戏楼中,汉剧、豫剧、梆子、昆曲等许多剧种都曾上演[43]。山西泽州大阳村汤帝庙戏台在庙会和喜庆节日,既有当地上党梆子,也有外来的豫剧、蒲剧等戏班登台献艺[44]。洪洞水神庙恢复祭日唱戏后,河南洛阳豫剧团、河南三门峡豫剧团曾在山门过路戏台上演出[45]。会馆戏楼、庙台和过路戏台分处不同地域,却都留下了豫剧班社活动的痕迹。这些戏台形制不同,有的属于会馆建筑,有的依附神庙,有的跨路而建。豫剧文物因此不限于河南一地的戏楼,也包括外省戏台上与豫剧有关的演出记录。
从剧本角度看,壁画、戏楼与方志条目可以互相参看。从文物角度看,戏楼、戏台和演出场所构成豫剧文物古迹的主要类型。方志中的剧目条目又为戏台和戏楼提供了演出内容。剧本、戏台、壁画和方志条目彼此关联,构成豫剧文物古迹研究的几条线索。这些线索既有建筑实体,也有文字著录和图像遗存。把它们放在一起,才能看出豫剧在基层社会中的传播方式。

保护与活化
洪洞水神庙在1989年恢复神庙祭日唱戏活动,每年农历三月十五至二十日唱戏六天,仍在山门过路戏台上演出[46]。河南洛阳豫剧团、河南三门峡豫剧团等先后在此登台,古戏台在祭日演剧延续中继续承载豫剧演出[47]。泽州大阳村汤帝庙戏台在庙会和喜庆节日使用,当地上党梆子与外来豫剧、蒲剧等戏班在此登台献艺[48]。北京湖广会馆戏楼以会馆戏台身份容纳汉剧、豫剧、梆子、昆曲等多剧种演出,豫剧的进入使会馆空间具有跨剧种交流记忆[49]。这些仍在使用的戏台和会馆戏楼表明,豫剧相关文物古迹的活化可依托庙会、节庆和会馆演出传统,而不必只作静态展示。
文献整理为保护提供可核查的底账。《平顶山市戏曲志》列有平顶山地区古戏楼一览表,古戏楼成为地方戏曲文献的专门条目[50]。《汝阳县戏曲志》设文物、古迹章和戏曲文物节[51];其演出场所章又列汝阳青少年宫、陶营古戏楼、竹元村古戏楼等条目[52]。息县在清光绪初年于湖北会馆建花戏楼(又名禹王宫)[53],同书另记民国初年豫剧从开封流入息县[54]。把会馆戏楼、庙宇戏楼与豫剧传播记载并置,可使文物空间从孤立的建筑名录回到剧种活动史中。这类记录把散见各乡的戏楼、会馆戏楼与豫剧演出活动联系起来,便于后续识别保护对象。由此看,豫剧文物古迹的保护需要同时做两类工作:一是继续记录古戏楼、会馆戏楼和戏曲文物,二是让庙会、节庆、会馆演出等使用方式延续下去,使文物空间与豫剧表演重新发生联系。
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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