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情况

保护情况

京剧 · 非遗约 1,304 字来源:见文末 资料来源

京剧的保护工作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了法律保护、名录制度、传承人制度、专项资金、数字化保护等多个层面。

国家级保护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施行,自2011年6月1日起)为京剧保护提供了根本性的法律保障。国务院2006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京剧被列入传统戏剧类,编号Ⅳ-28[1]

2026年,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2],提出了振兴以京剧为代表的戏剧艺术的系统性工作目标。该计划涵盖院团建设、剧目创作、人才培养、市场培育、普及推广等各个方面,标志着京剧保护已被提升至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层面。

地方保护规划

上海市、天津市、湖北省等主要传承地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京剧保护计划和措施。

名录保护体系

国家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3]中,京剧的相关项目得到多层级保护。除国家级名录外,各省市也制定了相应的保护计划和措施。

代表性传承人制度

国家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体系。京剧领域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4]经认定后,享受国家补贴和医疗保障,并承担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的责任。

传统剧目的抢救与整理

"中国京剧音配像工程"(1985—2006)[5]是京剧史上规模最大的抢救性保护工程之一。该工程将老一辈艺术家的珍贵录音配以当代演员的表演录像,共计录制460余出剧目,为后世保存了大量濒临失传的剧目资料。

"京剧电影工程"(2011年启动)[6]以高清数字电影形式拍摄了一批经典剧目,既是对京剧艺术的影像记录,也是向大众推广京剧的新媒介。

数字化保护

按照WH/T 99.5—2023《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 第5部分:传统戏剧》国家标准[7],京剧的数字资源采集与著录工作正在系统推进。采集内容涵盖京剧项目基本信息、代表剧目、音乐、表演、舞台美术、传承、相关习俗、行话术语、谚语口诀、逸闻传说、演出场所、组织机构、文物古迹、文献资料和保护情况等15个方面。这项工作为京剧的长期保存、学术研究和公共传播提供了扎实的数字基础。

教育与传承

中国戏曲学院、上海戏剧学院戏曲学院、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等院校建立了从附中到博士研究生的系统化京剧教育体系[8]。"戏曲进校园"活动自2017年起在全国推广,将京剧纳入中小学美育教育体系,培养新一代京剧观众。

国际保护合作

2010年11月,京剧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9],标志着其文化价值获得了国际社会公认。列入名录后,中国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义务,定期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履约报告,接受国际监督和评估。

资料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ihchina.cn);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来源URL:https://ich.unesco.org/)

图说

保护情况(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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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情况(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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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情况(图3)
保护情况(图3)
保护情况(图4)
保护情况(图4)

视频

🎬 The_Journey_of_Intangible_Cultural_Heritage_Peking_Opera | reference/15_保护情况/The_Journey_of_Intangible_Cultural_Heritage_Peking_Opera.mkv

🎬 [非遗里的中国第三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京剧
🎬 《中国京剧音配像精粹》 20251201 京剧《奇双会》(写状一折)(修复版)
注释与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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