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情况 · 15.2

保护机制

豫剧 · 非遗约 3666 字来源:见文末 注释与资料来源

15.2 保护机制

豫剧保护机制的重心,在于通过政策调整、院团运作、教育普及与创作引导,使豫剧在当代文化环境中获得持续传承的条件;其本体由政策改革、赛事支持、传统剧目传播、学校教育和创作导向等层面构成。近年来国家加大改革力度,在体制、机制、布局结构、市场环境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变革,为豫剧保护提供了制度背景[1]。在这一背景下,专业剧团依靠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参加各种艺术赛事,进行艺术的提高和锤炼[2]。传统剧目的保护则依托政府扶持传统剧目、弘扬传统文化的大背景,院团利用媒体平台达到共赢的目的,把传统剧目扶持与媒体传播结合起来[3]。教育传承是保护机制的基础环节,国务院2015年发布的政策明确要求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鼓励大中小学生走进剧场[4];2016年,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5]。创作环节同样被纳入保护视野,新时期豫剧现代戏在题材选择上更加多样化,反映的社会生活面也更为宽广[6]。这些环节相互配合,使豫剧保护机制呈现为政策、院团、学校与创作的多层支撑。

一、法治保障机制

豫剧保护的法治保障首先表现为以政策文件明确传承方向和实施路径。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戏曲内容的教育教学,并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7]。这一规定把学校教育、戏曲普及与院团演出连接起来,使豫剧传承获得进入国民教育场景的政策通道。地方专项方案又把政策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安排,河南省以《关于印发河南省“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宣通[2016]60号)部署戏曲进校园工作[8],使活动从一般倡导转为可执行、可检查的任务,豫剧因而能在学校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中获得稳定传播空间。政府宏观管理和监督扶持构成保障机制运行的关键环节,政府实施宏观管理和具体的监督、扶持、推广政策,改变了演艺人员低下的社会地位,确立了豫剧作为河南主流戏剧形式的地位[9];这表明豫剧保护包含管理、监督、扶持和推广的连续过程,政府通过管理、监督、扶持和推广影响豫剧发展,保护机制由此具有连续的组织条件。剧团体制改革进一步提供组织制度支撑,“三改”中废除了原来豫剧团体中的“养女制”“包银制”等旧制度[10],调整了剧团内部关系并清理制度障碍。在演出生产环节,专业剧团依靠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参加各种艺术赛事,进行艺术的提高和锤炼[11],艺术赛事由此成为剧团展示创作成果、提升艺术质量的渠道,政策扶持覆盖从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到艺术生产的多个环节。

二、名录与传承人保护机制

“三改”中废除了原来豫剧团体中的“养女制”“包银制”等旧制度,把剧团体制分为三种形式,院团组织由此获得调整[12]。专业剧团参加各种艺术赛事,进行艺术的提高和锤炼;如果获得奖项,将得到国家和省级财政扶持项目基金,进行全国性的巡演[13]。传承人培养首先表现为从艺人员教育:通过教育使从艺人员的觉悟和修养大大提高,激发高度的政治热情和高尚的戏德,从昔日艺人变成新中国文艺工作者[14]。2015年以来,中国戏曲文化教育的一系列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在振兴民族精神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15]。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戏曲内容的教育教学,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16]。有关方面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宣通[2016]60号),以专门方案推进学校戏曲教育[17]。这些措施分别作用于剧团体制、演出激励、从艺人员训练和学校戏曲教育,使政府扶持、院团实践与人才教育相互衔接,构成豫剧保护机制中可由组织制度、人员训练和受众培育辨识出的连续链条,并显示政府、院团与学校之间的多层配合。

非遗传承人证书·牌匾
濮阳市戏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黄河戏剧节

三、人才培育机制

豫剧人才培育首先从从艺人员身份与素养的改造入手。从艺人员参加各种类型的讲习班、艺训班,通过教育使从艺人员的觉悟和修养大大提高[18]。这种以讲习班、艺训班为载体的教育,把集中学习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为后续的院团培养准备了有觉悟、有修养的从艺者。

院团层面则通过管理和经营机制的调整来锻炼人才。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为生存求发展,在竞争激烈的文化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改变管理模式和经营机制,打造名牌剧目[19]。剧目生产由此成为表演和创作人才积累经验、接受市场检验的实践场域。与此同时,仅以旦角为例,陈素真、常香玉、马金凤、崔兰田、阎立品、桑振君等六大代表人物,形成了公认的豫剧流派的雏形[20]。这些艺术家群体的形成,说明院团舞台实践与流派传承能够在人才培育中相互支撑。

学校教育与舞台实践也开始衔接。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戏曲内容的教育教学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21]。河南省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河南省“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使学校层面的戏曲教育有了专门的组织安排[22]。由此,专业院团的演出平台、学校戏曲教育和后备观众培养相互连接,豫剧人才培育被纳入更广的保护机制之中。

四、创新传播机制

豫剧传播机制的更新,首先体现在观演关系的培育。国务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要求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强化戏曲内容教学,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鼓励大中小学生走进剧场[23]。2016年,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4]。传播渠道的拓展还表现为院团与媒体平台的结合。在政府扶持传统剧目、弘扬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院团改变管理模式和经营机制,打造名牌剧目,并利用媒体平台达到共赢目的[25]。这种机制把剧目生产、品牌经营与媒体传播放在同一链条中,使豫剧的传播不再只依赖单场演出。

面向全国传播,则需要财政支持与巡演机制相接。获得奖项后,院团可得到国家和省级财政扶持项目的基金,进行全国性巡演[26]。豫剧演出团体不仅走出河南,而且分布在全国的十几个省、市[27]。这种跨区域分布意味着传播机制已从本地剧场的日常演出,扩展为赛事激励、财政基金、全国巡演与跨省团体的组合。就此而言,豫剧传播机制的创新,既包含学校、媒体等新渠道的接入,也包含政府扶持、院团经营与跨区域巡演之间的组织化衔接。

图说

在豫剧保护机制的图景中,政府宏观管理处在枢纽位置:政府实施宏观管理和具体的监督、扶持、推广的政策,改变了演艺人员低下的社会地位,确立了豫剧作为河南主流戏剧形式的地位[28]。图说因此把政策、研究与人才并置,使保护从单向救助转为持续的制度安排。这一并置并不把保护理解为静态封存,而把它视为政策、机构、人才与教育之间的连续链条,图说由此呈现保护机制的时间维度。与政策扶持相呼应,豫剧的理论研究也有了机构与队伍:创办了戏剧研究所,组建了专业的研究队伍,创办了河南戏剧研究期刊[29]。研究机构的建立,使剧目、唱腔、表演经验得以整理和讨论,保护机制因此有了知识积累的支点。与此同时,豫剧表演艺术的人才谱系也在保护视野中显影,仅以旦角为例就有陈素真、常香玉、马金凤、崔兰田、阎立品、桑振君等六大代表人物,形成了公认的豫剧流派的雏形[30]。流派雏形与代表人物进入图说,提示保护机制不仅要保存作品,也要辨认传承中的师承、风格与代表剧目。

学校教育是另一条清晰的保护路径,它把剧种传承从舞台演出延伸到日常教学场景。国务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就明确提出要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戏曲内容的教育教学,推动戏曲进校园[31]。这一政策表述把学校参与放在公共政策视野中,使保护机制从舞台延伸至课堂,也让学校成为剧种传播的日常场所。文件同时提出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鼓励大中小学生走进剧场[32]。院团进校与走进剧场构成双向接触,课堂里的讲解与剧场里的观看彼此衔接;省级方案又把这种接触纳入学校活动安排: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33],图说由此呈现保护机制中的行政协同。就保护对象而言,豫剧传统剧目在题材选择上是比较宽广的,既有战争戏、宫廷戏、神怪戏,也有平冤戏、绿林好汉草莽英雄戏[34]。题材的宽广意味着保护不能只取单一类型,而要在剧目整理、复排与教学中保留多样的叙事资源,让不同题材传统都有被重新看见的机会。

院团层面的保护机制则体现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调整。有的剧团改变管理模式和经营机制,打造名牌剧目[35]。剧团还与煤业集团合作,闯出一条与国内、国外相接轨的艺术发展道路[36]。在“三改”中,原来豫剧团体中的“养女制”、“包银制”等旧制度被废除,剧团体制被分为三种形式[37]。从旧制度废除到剧团体制分化,再到社会地位与剧种地位的确立,院团保护并非只靠单一补贴,而是通过制度重组与政策扶持共同完成。

剧目建设是保护机制落到艺术生产上的关键环节。新编古装剧《程婴救孤》在领会国家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创新艺术观念,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精神[38]。新时期豫剧现代戏在题材选择上更加多样化,反映的社会生活面也更为宽广[39]。农村题材的戏仍是主流,但都市题材的戏也不少见,如《都市风铃声》、《都市霓虹》等[40]。写农民的戏仍是主流,但写工人、警察的戏也有不少,如《乌金墨玉》、《湘竹情》、《边城警魂》[41]。这些剧目生产实践说明,保护机制不仅保存传统剧目,也通过新编古装戏和现代戏拓展豫剧的表现题材。

教育传承与理论研究为保护机制提供长期支撑。创办戏剧研究所、组建专业研究队伍,为豫剧搭建理论研究创造了较好的条件[42]。编写出版了《中国戏曲志·河南卷》、《中原文化大典·文学艺术典》等[43]。由此,图说(二)所呈现的保护机制,既有政策与院团的制度安排,也有剧目生产、校园普及与学术研究的持续配合。

【资料来源】

注释与资料来源

本页事实性叙述均以上标角标标注,鼠标悬停可看来源;此处为完整注释单。